(更新時間 2017-03-26 15:15:37)

雖然我知道冥冥之中,已經帶給小孩子傷害了

當時要跟老公離婚的時候,就已經跟老公講清楚好了說,我們兩個必須要一起擁有子女共同監護權,因為我沒辦法接受小孩子失去任何一方,不是因為我自己想要跟老公繼續有接觸,而是為了我們兩個之間的小孩子著想,我也知道小孩子不管是失去哪一方,對他們來說都非常的殘忍,我更清楚的知道,我跟老公變成現在這個樣子,對小孩子來說也是非常殘忍的事情,所以我對於小孩子這方面,我一直以來都非常的內疚,因為我覺得我自己真的很過分,對小孩這樣我也真的很自責,我不應該讓小孩子沒有完整的家庭,而我自己能做到的,就是盡量讓小孩子知道,就算我跟老公離婚了,對於小孩子而言,他們並沒有失去什麼,所以我自己一直以來都很努力,在營造出這樣的感覺,就算後來真的跟老公離婚了,小孩子對於一個月住在我這裡,一個月去找爸爸這方面的政策,他也不覺得有什麼問題,我也慶幸他不在意這一點小事情,但是後來變得不一樣,因為老公在外面有了新的對象,而新的對象受不了我們兩還是好朋友,所以老公告訴我一個很殘忍的決定,希望我可以決定好現在的關係,小孩子要屬於他的還是屬於我的,他說他的女朋友不喜歡我們兩個現在的關係,我當然知道必須要尊重他們,但其實我自己不知道該怎麼做才比較好,我其實自己也真的很無奈,因為我不知道該怎麼做,對小孩子才可以比較好,所以我想要中信社人員,我應該要怎麼處理這個狀況才比較好,我不希望我的小孩子失去任何一方,雖然我知道冥冥之中,已經帶給小孩子傷害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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